原告:徐国栋。 被告:江苏省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以下简称市房产局)。 第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第三人:徐云(徐国栋之女),现在监狱服刑。 南京市钟灵街48
摘要:收费权质押并非应收账款质押,而是经营权质押。将收费权质押归入应收账款质押,非但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也将给实务操作带来诸多难题。关键词:收费权应收账款经营权质押我国最终通过的《物权法》对实务中广泛采用
票据质押是我国《担保法》和《票据法》中明文规定的一种权利质押形式,但由于现行立法规定过于原则,且统一性欠缺等问题,导致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本文通过对票据质押理论中的矛盾点的分析研究,进一步确定票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合同中,预先扣除利息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将利息计入本金;二是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按揭是英语"MORTGAGE"一词的粤语音译,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在楼宇建筑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开发商(预售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预售方作为贷款
关键词:股权;善意取得;公示;交易安全 内容提要:股票善意取得以持有股票的权利推定效力为逻辑前提,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善意取得则以工商登记的公信力为逻辑前提,二者均以实现交易安全为价值追求。然而,有限责任公
案情1998年10月,某建材设备厂以其所有的第三、四车间为抵押物向该县的农业银行贷款人民币96万元,并在该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借款期届满后设备厂未能还款。2000年5月,该县的农业银行将这笔债权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于第二百二十三条、二百二十八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应收账款属于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并规定了质权设立要件和出质后的应收账款转让限制。尽管《物权法》规定“质权自信贷
最高额抵押是指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将来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提供的担保。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因发生一定事由而特定的,为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原因,可以
一、当票金额下限规定: 2005年4月1日施行的《典当管理办法》,对当票金额并没有作出明文的下限规定。不过,一般典当行会设定一个下限金额,如通过口头、店堂公示告知当户“起当金额100元或200元”,这属
《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
与典当业务关系最密切的两种物权是抵押权和质押权,我们运用的是其优先性。抵押与质押登记是为了优先受偿,这点大家都知道。那么这种物权的优先性体现在何处呢?在实际的使用中我们又应当注意些什么呢?为了让大家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