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比以往,这一表述在“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
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发生了诸多非法融资事件。其中,经营性担保公司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危害性处置问题及如何对债权人进行充分的保护是司法实践所应当重视的两个问题。 本系列文稿拟以融资性担保为例,来解析经营性担保
摘要: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其作为一种国家法定的财产权利,依法可以进行流通和转让。基于该财产权利的可转让性,矿业权可以设定抵押以担保债权的实现。本文结合《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章
摘要: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以其贴现率低、灵活性高、承兑性强以及较为便捷等优势而广受银企的认可。随其发展的业务,以逐步显现并且形式呈现多样化的风险。对于有效规避银行承兑汇票各环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投资主体及其利益多元化的出现,在物权法理论上呈现出从重视物的所有权逐步向重视和发挥物的使用价值转化并追求有限资产最大化收益的趋势,实践中尤其是在当前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基
汽车合格证典当质押业务”即典当行、经销商、生产商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以厂家(或商家)所提供的具有惟一性的汽车合格证作典当质押,典当行将经销商向生产商所购买车辆的汽车合格证质押,并将所购买的车辆进行质押,
本文主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1、质权与抵押权并存时,何者优先受偿? 2、商品车(非机动车)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一、案情简介 奔奔实业公司与某商业银行星光大道支行于2008年5月4日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及《最高额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善意取得第三人”这个概念,尤其是在房地产迅速发展的今天,涉及善意取得第三人对房屋所有权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在对善意取得第三人的理解也各有不同。要正确处理好该类案件,首
抵押人能否在抵押期间内将抵押财产转让给他人,对此存在自由转让说和限制转让说两种观点。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采行前一种观点,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事实上采行了后一种观点。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我认为应当优先
国内关于典当业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从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末为典当业研究的第一阶段。此间,适值中国大陆典当业衰落时期而政府又极力倡导发展农村典当之际,这期间的典当研究以调查分析探讨实际问题为主,
【案情】 原告陈某在2012年将自己位于丹徒新区的某房屋与其弟弟调换居住,并将房产证也放在该房内。2013年1月,原告的弟媳到原告处拿原告的身份证说要办理房屋土地证,原告就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其弟媳。后原告欲索要
【案情】 被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关系,坐落于藤县藤州镇政贤路的金榜大厦5单元802房屋为其共同共有。2009年9月两被告将该房屋抵押给某银行藤县支行,用于个人商务贷款。2011年12月4日,作为乙方的原告刘某与作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