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物权编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上,坚持“小修小补”模式。物权编总则需要完善动产交付规则,进一步明确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并协调物权保护制度中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
物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排斥他人干涉,并得以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因此,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排他性和对世性的特征。物权的这些特征决定了物权法与民法典的其他部分如合同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民间借贷纠纷变得越来越多,新型担保形式也随之产生。究其原因,就是在借贷合同中,有一些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避免债务人最后无力承担借款而设立的担保形式。因此,像“让与担保”
◎《法人》特约撰稿何意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未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对此,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规定,抵押人请求抵押权人协助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的
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本身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离开土地的房屋是空中楼阁,而撇开土地上的建筑物单谈土地也是不完整的。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关系可谓是房依地建,地为房在。从建筑形态上两者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但是
前言担保物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担保物权以其自身的客观性以及能为债权保驾护航的社会功能而被人们所认可。最高额抵押担保制度就是该过程中的标志性成果,从最高额抵押担保在早期《担保法》中的引
博法律师说协议借新贷还旧贷,将不可逆的发生“旧贷”(主债权)清偿的法律效果,原抵押权也一并消灭;“新贷”所对应的抵押权应自重新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基本案情2017年3月9日,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某技术公司签订了《
日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因原告黄某曾经在法院诉讼多起民间借贷案件,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法院依法认定其与被告于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对其主张的高标准利息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通州法院经
一、我国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是如何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自由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上限,以往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最新借贷规定》已经对此进行了修改,按照《
第一章 常见请求权基础一、借款返还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
【案情】2006年5月26日,被告李某向原告某银行申请贷款56万元。同年5月30日,双方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合同第二条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第四条约定:“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壹年,自2006年5月30日起
2019年可以说是整治民间借贷罕见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