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古代素来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所以我国古代既没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也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更别谈现代《物权法》意义上的占有制度了。其实,在传统法律文化中有许多关于占有制度的零星规定,这些规定散见于
1、问:抵押人将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又持伪造的材料申请登记机关涂销,再与其他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簿记载的现权利人主张享有抵押权的,能否支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针对商事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业务难题,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江苏高院民二庭对十三个问题进行了解答,供全省商事审判条线学习参考。20130731 1、问:公示催告的公告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
【摘要】 不动产登记的查阅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查阅主体,历来有限制主义和开放主义之争。本文简要分析了限制主义和开放主义两种观点的具体的理由,并在分析以及总结实践,借鉴域外法制
在我国,房屋典当古已有之。近年来,房屋典当凭借着融资额度大,手续便洁等特点,深受一些急需资金周转的企业及个人的青睐。但由于目前规范典当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房屋典当存在着不少争议。 一、
由于银行贷款存在资格受限、手续繁琐、发放金额有限等诸多因素,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急需资金时,考虑选择相对灵活、便捷、高效的典当行借贷资金,由此导致因典当产生的纠纷急剧上升。那么,相关纠纷应如何处理呢? 支付
《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
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并未丧失,仍得让与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并非是无权处分行为,第三人取得所有权也非基于善意取得。此时,第三人得否基于所有权而阻断动产抵押权的追及力?第三人
案例:最高院关于营口宏源典当纠纷的答复 案情简介:营口宏源典当公司与某企业当户签订当票,并约定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未登记)。诉讼过程中,典当企业对该当户的银行存款进行了诉讼保全,并要求先行就该银行存款实现
摘要: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迈入了一个“大数据”的新时代。在这个“大数据”的时代里,人们可以通过信息收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将看似毫无规律的人类行为整合利用,创造出
摘 要: 从金融与财政联动视角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是基于: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在导因和危害上的相关转化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来源复杂,同时存在与宏观层面和微观
【提问】 一、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第一个问题在前半句:抵押权根本不可能与所有权同属于一人?假如物品A属于甲所有,第三人乙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