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市某典当行有限公司诉称,2012年3月8日,原告与四名被告共同签订《钢材质押典当合同》一份,约定被告某物资有限公司将自己全权所有的一批钢材作为当物质押给原告,向原告借款50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月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