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由长沙民间金融商会主办、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新年第1期法道金融沙龙活动开讲。本期关注“典当业务基础法律关系”。有来自典当业、互联网金融机构、律师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的同仁参加了
“目前暴露的风险和问题提供了一个‘刮骨疗毒’的契机,为整顿和监管指明了方向。同时,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的更加阳光透明的融资方式正不断涌现,民间金融生态或将重构。”一位接受《经济参考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条的立法目地是为了区别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而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准。船舶、航空器和机
案例 张某将其所有的一辆现代轿车卖给了李某,未办理车辆变更登记,后李某又将车卖给了王某。后因为张某欠赵某的借款拒不偿还,赵某诉至法院,并依法申请对该车进行了保全,判决后赵某依法申请执行,执行中王某提出案外人
引言: 随着中国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典当行业发展形势空前严峻,合肥市典当行业也面临很多困难,业务涉诉率上升、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大,企业亏损面呈扩大趋势。为引导各会员企业提
市五中院发布民间借贷纠纷案例,提醒市民防范 找银行贷款,额度少还审批慢。把钱存银行,收益低又不划算。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便的融资手段,近年来,民间借贷飞速发展。 昨日,市五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
典当行的行业定位也即当前典当行的法律地位,是业界和典当行比较关切问题之一,也是分析典当行是否属于金融企业、适用什么税收政策的关键所在。目前,有人认为典当行是金融机构,有人认为典当行是特殊的工商企业,有人认为
不能实现担保物权债权人能否重新起诉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的问题时有发生。诸如借款合同中,有借款人以房产设定抵押,第三人提供保证。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逾期还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出借人可
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是在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的情况下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上设定他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作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因其无需转移抵押物
没有丰富司法实践的人往往习惯性地认为,债权有充足土地使用权或者房产所有权抵押的,自己的债权就有保证,即使债务人到期不还本付息,还有实现抵押权可以保证债权的实现。 但在司法实践中,债权即使有抵押担保,在执行程
质押权是优先受偿而并非以物抵债,质权人放弃质权的,其失去的只是该质物的优先受偿权,并不主合同权利的实现。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支持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朱啟俊、吴道萍2010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