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典当经营资格注销(撤销)公示 (2014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4日浏览量:47来源:浙江省商务厅作者:
按照《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有关规定,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核实,浙江东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典当公司(或分公司)已不符合典当经营资格条件,我厅将注销(撤销)其典当经营资格(名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4日—8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8月11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邮编:310006,电话(传真):0571-87057594。
附件:注销(撤销)典当经营资格企业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