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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包银” 再次骗倒典当行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6日浏览量:79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去年10月,昆山警方接到从事黄金饰品收购的刘女士报警,称自己花1.7万元从一名女子处收购了一条项链,回店检验才发现是假的。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路面监控,警方发现一辆别克轿车上的驾乘人员有重大嫌疑,并于11月7日将其抓获。日前,吴中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为筹赌资唆使情人卖假项链
  
  去年4月,熊某在昆山认识了江西老乡“光头”,二人一块赌博,很快把钱输光了。光头提议,自己有几条“不太纯”的金项链,可以七八千元的价格卖给熊某,再以黄金价格卖出,从中获利。熊某没有工作,为了赌博,还借了情人杨某1.5万元,由于熊某忙于牌桌,于是想到让杨某来做这件事。
  
  10月17日,熊某告诉杨某,自己没有钱还给她,但是有一桩生意可以带着她挣钱。他拿出项链给杨某看,“这条项链含有黄金,是"半真半假"的,如果你能卖掉,我给你一些好处。如果被发现了,大不了把钱还给买主,不会犯法。”
  
  杨某按熊某所说,在网上搜索“苏州收黄金”,选定了一位刘姓买主,电话联系后,对方表示愿意上门收购。见面后,刘女士快速称了一下金项链,说:“50多克,323元1克,总价1万7。”又要求杨某出示身份证,杨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名为“李媛”的身份证,刘女士登记后付了1.7万元现金。这笔交易里,杨某拿到了6000元。
  
  女同事贪图好处成共犯
  
  几天后,熊某又拿出一条项链让杨某去典当。杨某表示不想再冒险,但是可以在工作的***找一个可靠的同事来做。2012年11月,她拿着一条长约20厘米的粗重的男式项链向陈某诉苦称,自己最近十分缺钱,现在有一条前男友送的金链子,想请陈某帮忙卖掉。陈某再三询问,她才吐露实情,这条项链是熊某的,含有黄金成分,只是不纯,如果能卖掉,就给她2000元好处。
  
  陈某拿着链子细看,项链扣上的数字很模糊,依稀能辨出“999”字样。“你不用担心,大部分是真金的,小部分是别的金属,只要不烧化是不会被发现的。”
  
  来到典当行,店员用火烧了一会儿项链,又叫其他人一块来看了看,并称重显示81克。确定没有问题,工作人员封装好项链,将21727元和当票交给陈某。事情结束后,杨某从中数出2000元付给陈某。
  
  民警上门典当行才知上当
  
  本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但民警很快找上了门。得知民警来意,典当行工作人员连忙把前几天收到的项链拿出来重新检验。只见随着喷火枪的炙烤,项链表层的黄金逐渐融化,里面银白色的金属露了出来—项链果然是假的。
  
  经鉴定,这条项链主体为银,表面镀金,重81.2克,仅价值1786.4元。
  
  吴中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在熊某、杨某(均另行处理)的指使下,至吴中区某典当行,用1条重81.2克的镀金项链冒充足金项链典当,得款21727元,被告人分得赃款2000元。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实施诈骗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并退赔了全部赃款,获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作案工具镀金项链一条予以没收。
  
  骗子利用假项链假乱真屡屡得手,那么该如何辨别这种“银包金”?业内人士介绍,一般采用的火烧检验法是先将饰品烧红,冷却后观察颜色变化,如表面仍呈原来的黄金色泽表示是纯金;如颜色变暗或不同程度变黑,则不是纯金。
  
  而上述案例中那种“银包金”项链模仿黄金项链款式,做工精致,仿真性极高,手掂重量相当,外表镀了较厚的黄金。典当行工作人员最初检验时看见项链变红后就停止火烧,根本没有将镀层烧融,自然不能发现其中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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