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鄂江岸民商初字第01666号 原告武汉泓鼎典当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街胜利街168号扶轮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洪,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齐芬(特别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最高法民再15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武汉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号*栋*层。 法定代表人:徐利华,该公司董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辽民终19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德臣。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宽甸满族自治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桂兰,该公司经理。 原审第三
(2015)民申字第311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巴彦淖尔市紫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一区(嘉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史永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
(2015)民申字第154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齐齐哈尔市中信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源地街39号。 法定代表人:夏跃国,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宝雨,黑龙江广朋律师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民申字第311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巴彦淖尔市紫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一区(嘉业综合楼)。 法
案情 2009年4月1日,某典当行与某公司签订了《房屋典当抵押合同》,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某区街道7号7-1、2、3、4、5、6、8、9号的房屋作抵押,从某典当行取得当金2160万元。2009年4月3日,某典当行取得了上述房产的他
案号:(2017)沪02民终57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蔡凤芳,女,1957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长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丹文,上海市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伟,上海市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石高民二初字第00160号 原告石家庄宝龙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26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鹏,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嘉麟、刘磊,河北世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沪0110民初9968号 原告上海老凤祥典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张盛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垣,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松,上海市君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38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邓甜甜。 上诉人(原审被告)郭英。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富信典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华。 上诉人邓甜甜、郭英
案号:(2016)沪02民终542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方仕锦,男,1989年3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代理人杨荣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苏朝军,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