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典当企业经营环境有奖调查问卷(2016) 各典当企业: 为更好的了解我省典当企业经营环境,省协会开展本次调查问卷活动。通过本次调查,及时了解我省行业发展动向,通过调查数据,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典当企业需解决
辽典发1号 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现已开展2016年度协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二)
各典当企业: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的
各典当企业: 为提高典当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规范典当行为,促进我省典当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和省服务业委关于做好典当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定于2015年8月10日-14日在沈阳宾馆举办辽宁省第六期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15年
各市、绥中、昌图县服务业委: 为使新增典当企业掌握典当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典当业务流程,熟练应用商务部典当信息管理系统,并尽快开展典当业务,我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新增典当企业有关人员培训。现将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含2014年12月31日)在沈阳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企业,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4年度报告
为促进全省典当企业交流,加强典当企业经营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定于5月14-15日在凤城举办专题交流会议。 本次活动旨在新形势下,提升企业防范风险意识,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搭建全省典当企业经验交
辽典发1号 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关于召开 第一届三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各位理事: 兹定于2015年3月30日(周一),在沈阳召开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第一届三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听取并通
各会员单位: 感谢贵单位在过去的一年里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对各会员单位的服务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于会员,保证协会顺利开展各项活动,按照《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及协会
编号: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企业地址 企业简况 注册资金 元 员工人数 人 办公
各会员单位: 《辽宁典当》杂志2014年第二期总第四期已于2014年10月17日发送到各市、县服务业委员会,请各会员单位到各市、县服务业委员会统一领取。每家会员单位免费领取第四期《辽宁典当》杂志2本,会员通讯录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