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典当行变更申报有了新《流程》
近日,天津市商务委修订了《天津市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申报要件及流程》(以下简称《流程》)并下发至当地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协会以及各家典当行。
据悉,早在2006年,天津市商务委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曾经修订过当地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标准及审批流程。而据了解,此次的重新修订,在依照《典当管理办法》的基础之上,还参照了去年商务部出台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与天津市商务委的《关于促进天津典当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商务委方面表示,此举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典当企业申报变更。
对比新旧两版《流程》,记者注意到,其中相对更为丰富的是对投资股东的要求,新版《流程》更加严格。例如,在旧版《流程》中,股东的变更申报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1项,而新的《流程》则增加到了16项。除了变更请示、典当行原股东会议决议、新股东介绍等常规内容不变之外,根据新《流程》,典当行还需要准备新法人股东出资承诺书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股东户籍卡查询单、工商部门出具的典当企业户籍卡查询单等材料。另外,在之前的股东变更申请中,应提供“法人股东的当年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一项,被扩展到“法人股东近两年盈利的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并明确要求该证明必须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天津一典当资深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对股东的要求严格成为新《流程》的亮点,为的是体现典当行股权当前被商务部视作管理重点的思路。据透露,由于每年新增典当行的名额,商务部都有固定的开设指标,申请标准也很严格,以至于很多并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只能从符合资格的人手中购买,高价倒卖牌照的现象在整个典当业界的确存在。而从长远看,这种“借壳上市”,容易导致风险频发。
除此之外,在天津典当业界普遍看来,新的《流程》较之以往更加简要明了、实用。“申报要求、流程,在文件的开头就写得明明白白,一旦需要,应该上哪些部门办理,典当行能够事先就心中有数,有效地避免了‘跑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