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漳州融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浏览量:123来源:省经信委作者:
漳州市经信委,福州市金融工作局:
你单位《关于漳州融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许可证到期更换的请示》(漳经信服务〔2016〕60号)、《关于申请换发福州凯盛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榕金综〔2016〕70号)收悉。漳州融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凯盛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已届满,且未在有效期限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我委于4月8日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上对这2家企业的《典当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注销公告。
请你单位妥善处理好被注销许可证公司的政策解释和善后服务工作,告知上述企业即日起不得从事典当业务,督促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负责收回其持有的《典当经营许可证》、空白当票、续当凭证和口令卡。
附件:公告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地 区 | 机构名称 | 许可证编码 |
漳州市 | 漳州融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35063A10006 |
福州市 | 福州凯盛典当有限公司 | 35129A10009 |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