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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明确保险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四项职责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浏览量:90来源:保监会网站作者:
  辽宁保监局会同省政府有关单位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明确了保险机构在反非法集资工作中的职责: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二是加强防范预警,建立事中事后防控;
  
  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建立有效的社会化防范体系;
  
  四是夯实基础,建立反非法集资的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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