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一年 全市备案民间借贷总金额近百亿元
昨天是《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的日子。记者获悉,截至今年2月25日,温州全市备案民间借贷总金额达98亿元。业内人士评价,《条例》的实施使得登记备案逐渐成为温州民间借贷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民间融资行为逐渐从“地下”转到“地上”;民间融资管理也开始朝着“放得开、管得住”的方向发展。
作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向30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等民间借贷情形必须予以备案。据市金融办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月25日,温州全市备案民间借贷7019笔,总金额达98亿元,平均每笔金额139.50万元,平均年化利率为16.10%。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总经理徐智潜表示,随着《条例》深入实施,越来越多市民选择通过登记备案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其中有许多笔借贷金额都不到300万元,本身并不在强制备案范围,但由于借贷双方法律意识的增强,仍然自愿进行登记备案。
某阀门企业负责人李先生与出借人葛先生达成了1000万元的借贷,双方第一时间前往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李先生说:“如果没有在服务中心备案,我们是不敢借的,就怕触及"非法集资"的红线。现在按照程序备案了,就得到法规的保护,属于正当行为了。有了这笔借款,公司可以顺利接下几笔大单,对我们的发展非常重要。”而对于出借方葛先生来说,登记备案也同样有着重要意义,葛先生表示:“正是因为多了备案这道程序,降低了借贷风险,我才放心把这么多钱借出去。”
“温州市法院已明确,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将民间借贷备案材料作为认定民间借贷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证据,这赋予备案材料较高的证据效力。”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颜贻潘表示。
目前,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网点已基本覆盖温州市各县(市、区),同时中心还开发了远程备案系统,企业和市民通过互联网就可进行备案,据不完全统计,温州市50%以上的工程融资项目都通过远程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在进一步深入实施《条例》的进程中,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更完善的法制环境,同时引入市场机制,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温州市金融办副主任顾威表示,今后温州市将继续加强备案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大数据挖掘,当数据积累到一定量时,每个人的信用、每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表现都可以得到充分反映,从而帮助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金融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