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兴:合格的民间借贷应该给予鼓励 而不是限制
2013年第九届国际金融中心论坛于6月27日在上海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金融中心群落结构性转型与创新”。和讯网全程播报。温州市金融办马兴主任发表“流动性结构调整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利弊分析”主题演讲,他称本人在这里提出一个不太成熟的建议,就是合格的服务于社区和小微企业具有规范经营的,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地方性金融服务组织,比如说像小贷公司,民间借贷服务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资金互助会(音)等等,它的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应该是给予鼓励,而不是给予限制。
以下为文字实录:
这样造成的后果是什么?造成区域性民间借贷地下金融非常活跃,这是温州非常突出的特征,而且利率非常高起。所以说,从流动性管理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收还是放,对于中小企业,对于民营企业,特别依赖于民间融资的小企业的不良影响远远大于国有企业的。
此外,因为今天上午咱们一位领导也说了,比如说从银行体系的存贷款的结构性,比如说这个地区的存贷比可以看出问题,从官方的统计来说,你看不出资金的区域性流向的价值判断,其实是有这么一种价值选择的。事实上,比如说温州这一类,以小商品市场、个体经济组织占主导结构的,在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政策下面,存在着一种人为的压贷的现象,一旦有风吹草动,首先遭遇灭顶之灾的都是小企业,国家保的都是大企业,国有企业。一旦出现银根收缩,温州这类地区,温州遭受的流动性的困境是非常大、非常突出的。与此相关的,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在宏观调控政策,在长期以来没有能够解决这种区域性的,资金的区域性的适用性的问题。
尽管流动性问题产生,像我们这种水平的人,应该说看不到有这种,肯定是存在这么一种更为深刻的原因,但我们感觉到这种区域性的金融体制的制度性缺陷应该说起到了这么一种很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反之,我们把这个思路倒过来,化解流动性困境,从长期角度来看,金融体系结构的优化,无疑也是个中之一。
本人在这里提出一个不太成熟的建议,就是合格的服务于社区和小微企业具有规范经营的,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地方性金融服务组织,比如说像小贷公司,民间借贷服务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资金互助会(音)等等,它的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应该是给予鼓励,而不是给予限制。什么原因,我后面讲。对于符合条件、资质良好的,则尽早要出台制度和政策,要给予证明,并且要给予有限的金融牌照。
民间金融组织的同业拆借也可以作为银行同业拆借这么一种补充而尽早的培育、发展起来。我讲三个理由来支持我个人的说法。 首先第一个,全世界发达国家存在数量庞大的中小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使这些国家金融行业的基础,它们是本土的中小型企业的金融保障,通过它们来维系着国民经济微循环结构的。正规金融机构,不管从我们国家,还是从温州地区来看,具有融资功能的地方性的,我们称为非金融机构都在不同的结构层面,不同的程度上面为社会提供着合理而必要的流动性。这是一种,能我认为够下这种判断,应该是比较正面的,而且共同协调,形并且成了信有效解决息不对称,风险分散承担的机制,尤其后者对于银行无法顾及的个体和小微企业,贡献更是大。比如说像上午台湾的嘉宾讲的,像资台湾的金互助会,资金互助组织,运作是卓有成效的。比如说韩国中小企业银行,美像国政府这种扶植小企业发展设立的小企业管理局,主它的要任务都是帮来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且都能够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些金融组织具有很强的地方性,与当地中小企业有着更多的直接接触,解可以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因此温州这样,直在接融资受到限制的情况下面,我感觉可以组建更多的地方金融机构舒可以缓大银行的困流动性境。这是第一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像这种地方性的,具有融资和借贷功能的非金融机构更容易遭受负面的评价。原因是像地方性的非金融性的这种组织,短期逐利行为,借贷风险更加突出。
但反过来说,比如说我们国家商业银行大量的表外业务、理财产品,造就的这么一个影子银行,已经不能证明正规的金融机构它天然的具有道德和风险管理的优势。只是说有一些地方金融组织由于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薄弱,包括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的行为,来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但从更深远的角度考虑,如果我们不能对民间金融组织证明而纳入监管系统的话,那么民间金融组织是不会自动消失的,只能转入地下,这样就会使得规范管理更加成为不可能之事。此外,民间借贷资金来源和业务运作和正规金融体系之间,目前来说,现在情况已经是盘根错节了,在此情形下面,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将不可避免的,向正规金融体系传递,从而引发突发性和区域性的事件。
第三个理由,发展规划性的地方金融组织、同业拆借,可以以完全的这种线上交易作为符合时代特征的操作模式,是解决地方金融组织融资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径。第一方面通过存量调整,增加了流动性,其次在有效隔离银行流动性基础上面,规避了向民间非法集资的嫌疑。还有在信息技术为主要监管手段,可以有效的来控制资金去向,这已经成为一种可操作性的思路。这同时意味着什么?未来流动性改善的任何突破要实现同步的,我们叫做相关的市场约束和配套技术的市场创新。
最后一点,有人认为,越是在金融形式严峻的环境下面,越要限制非正规金融组织的作用,我个人认为这其实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思维方式,只是搁置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因为现在民间资本积累和信用能力的增长已经使得这种金融预警不像以往单一模式下面受控了,而且这种限制性政策不受地方政府所欢迎的。因为现行的正规金融监管机构的这么一种垂直的金融结构和地方政府协调发展的这种内在矛盾,必然使其难以执行。规范发展的前提下面,地方金融组织,反过来说,明确其身份地位,具有标本兼治的功能,否则国家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扶持的低效问题和民间借贷这么一种无序扩张,始终无法得到解决的,最终将不可避免的使得流动性危机能够加深。
时至今日,通过改革取得突破,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这个主张应该更加深入人心的,说白了还是未来的发展思路。
关于民间金融组织,我个人始终赞成两个观点。第一个认可其作用,第二个与违规性、投机性、短期逐利性的金融活动有效隔离,并实施改革。这里面需要阐述的是什么呢?认可是指有条件的认可,因为现实的博弈不是下围棋,不是黑子就是白子。隔离也不是简单的这种比如说堵塞或者加以屏蔽,形象一点说,发挥其建设性的作用,设置防火墙,使得在两个系统之间既能够有效交换信息和能量,又能够使得负效应和负能量的扩散限制,就是扩散限制在一个可控的范围之内。大家知道民间金融组织具有多种功能,而我们如果说从有利于发展角度讲,从两害相全取其轻、两利相全取其重的角度来看的话,那么围绕着产业与实体发展的主线,首先提供生产型的金融服务应该是它的改革最优先的选择和核心要义。
这是我个人不成熟的建议。希望能得到各位先生的批评和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