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信厅强化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和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4日浏览量:44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和风险管控,河北省工信厅转发了《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要求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结合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情况和即将开展的年检,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
切实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各级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自身监管能力,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入审批,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并有效运用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退出机制,科学合理控制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数量。
各省级监管部门对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与此同时,省级监管部门要增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监管的效能。
重点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工作
在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防范工作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监管部门在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入审批工作中,要重点审查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等问题,切实解决注册资本金不实问题。并进一步加强客户保证金监管,对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变相收取、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严厉查处。
此外,《指导意见》还在“严格担保业务准备金提取管理”、“强化资本金运用监管”、“防范化解违规关联担保、账外经营风险”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规范预警。
切实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各级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自身监管能力,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入审批,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并有效运用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退出机制,科学合理控制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数量。
各省级监管部门对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与此同时,省级监管部门要增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监管的效能。
重点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工作
在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防范工作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监管部门在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入审批工作中,要重点审查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等问题,切实解决注册资本金不实问题。并进一步加强客户保证金监管,对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变相收取、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严厉查处。
此外,《指导意见》还在“严格担保业务准备金提取管理”、“强化资本金运用监管”、“防范化解违规关联担保、账外经营风险”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规范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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