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辽宁典当网 >> 典当新闻

为房屋过户骗取抵押贷 伪造母亲死亡证明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浏览量:101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为骗取抵押贷款还债,他伪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证明尚且健在的母亲已经死亡,后将3间楼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办理贷款手续。日前,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诈骗罪对张振国批准逮捕。
  
  张振国今年32岁,两年前曾因生意往来赊欠马某14万元,后因经营不善一直未能还债。从2013年开始,马某便经常向其催要货款。张振国明白自己当下无力偿还如此大宗款额,便打起了父亲去世后在县城遗留下的三间门面楼房的主意,他想通过房产抵押的形式办理贷款。这样不仅能还清债务,还能让自己从此过上殷实富足的生活。
  
  然而,楼房产权证上依然是父亲的名字,房子不能作为自己贷款的抵押物。要过户到自己名下,房子必须母亲同意,或者母亲也已死亡。在向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张振国于2014年2月从家中瞒着母亲拿出户口本、身份证等,在乡镇派出所开具了父亲已经死亡的证明信,然后伪造了该镇的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为健在的母亲“制作”了死亡证明。之后,他来到县房管局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继而以三间楼房为抵押,获得贷款35万元。
  
  2014年11月3日,张振国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张振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5万元贷款除14万元用于还债外,剩下的已挥霍一空。
  
  (来源:检察日报)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超级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名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
不良资产处置“触网”:由坏账引发的收益“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