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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假证频出 典当要谨慎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浏览量:41来源:中国商报作者: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住建委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现房抵押管理科工作人员透露,今年该市共发现造假行为49起,没收假房产证、假他项权证、假婚姻证明、假户籍证明、假公证书等一批虚假材料。目前,不少典当行从事房产典当业务,如不小心着了伪造房产证的“道”,将给企业带来不小的风险。
  
  该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假证,还有‘假冒当事人’,这种情况极易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或存在利害关系的相对方身上。”该工作人员介绍,比如子女骗取父母的产权证和身份证,找个与父母相貌相似的老年人办理抵押登记,之后伪造假产权证放回原处,导致纠纷产生。
  
  据了解,假房产证在颜色、纸质、内容设置等方面与真房产证有着极高的相似度,非专业人士难以辨别。长沙市住建委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造假行为,大都以获取不当利益为目的,通过欺诈手段将不属于自己或属于自己但不具备完全处分条件的房产办理转移或抵押登记,从而骗取购房人房款或借贷。
  
  据悉,这种风险暂时还没有波及当地典当企业。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冀表示:“目前,在典当企业的经营实践中还没有发生伪造房产证骗当而造成企业损失的案例,因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办理抵押典当手续之前,要先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一来骗术比较容易被揭穿,而且,我们协会也在此前给会员企业做了预警提示。”
  
  不过,放眼行业内,仍有典当企业难逃高息诱惑而上了当。此前,在广西就有一男子拿房产证到某典当行抵押借款,并承诺给7%息费,随后该男子又以将房产证转抵押给银行贷款还钱为由将房产证拿走并造假,然后将假房产证还给典当行,造成该典当行不小的经济损失。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房产典当业务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到有关部门办抵押登记手续,这不仅能确权,还能给这笔业务附加法律保障。通过过往案例案分析可知,如果没有经过抵押登记,当票未能生效,一旦产生纠纷,典当行往往会沦为弱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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