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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法院审结首例典当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浏览量:144来源: 北方新报(呼和浩特)作者:
  10月20日,临河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一起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这是该院以特别程序审结的首例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凭法院作出的裁定书,申请人天意典当有限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变卖借款人抵押的房屋。此举缩短了申请人的维权时间。
  
  2009年,临河区的何女士夫妇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以房产作抵押,向天意典当有限公司借款15万元,月利息5%。,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从2012年起,何女士夫妇因资金陷入困境,就不再清偿到期借款。今年10月份,天意典当有限公司向临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将合同中约定的抵押担保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依法变价。法院经审查后,依据新《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仅用10天时间就作出终审裁定:准予对何女士夫妇抵押的房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天意典当有限公司对变价后所得款在本金和月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
  
  据办理此案的主审法官白娜娜介绍,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类似的案件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如果债务人或抵押人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将还要经历二审诉讼阶段。如果需要公告的,诉讼周期至少也得6个月至1年。此外,抵押权人要预交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各种诉讼费用,诉讼成本很高。新《民事诉讼法》生效后,申请人可以通过实现担保物权这项特殊程序来处理,法院将在立案之日起30天内或公告期后30天内审结,程序简便,方式灵活,极大地节省了申请人的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
  
  作者:白忠义   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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