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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1日浏览量:83来源:金融时报作者:胡萍
  作为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P2P网络借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突破了金融机构对金融业务的垄断,为个人直接参与借贷业务提供了便利,但同时P2P不应是法外之地。那么P2P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又该如何防范呢?记者日前就上述问题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怀勇。
  
  记者:P2P网络借贷在我国尚属新兴事物,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其法律风险不容小视。您能否提示一下当前P2P网络借贷存在的法律风险?
  
  王怀勇:P2P网络借贷的优势在于成本低、效率高、网络覆盖范围广、时间空间限制小,作为一种金融创新理应获得法律与政策的肯定。但是,互联网金融在追逐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也必须提示风险和控制风险。
  
  首先,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的P2P业务当前仍处于发展初期,现有的法律制度对其性质缺乏准确的界定,P2P从形式上看是一种借贷行为,但由于其不存在类似于银行的中介机构,实质是一种直接融资。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实践中容易模糊P2P网络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其次,P2P网络借贷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当前,P2P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尚未被纳入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由于P2P行业缺乏准入门槛、行业标准和主管机构,加之违法成本低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极易诱发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虚构借款人和高利率等方式实施骗贷行为,从而危及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再次,P2P网络借贷难以充分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为确保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P2P网络借贷通常要求客户上传详细的个人信息。由于相关保密措施的不健全,实践中极易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与滥用。而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或滥用,则可能给客户带来经济损失和生活困扰。最后,P2P网络借贷可能诱发洗钱的发生。由于P2P网络借贷很难对每笔出借人资金的来源状况与流向进行准确核实,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极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从事洗钱活动。
  
  记者:面对P2P行业蕴藏的种种法律风险,您认为应该进行怎样的制度设计?
  
  王怀勇:我国必须及时做出相应制度设计,调整传统的金融监管范围,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去包容P2P网络借贷。
  
  从监管层面看,个人建议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调整。一是市场准入监管。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P2P市场准入的监管制度。P2P网络借贷平台只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获取营业执照,并在互联网上开展借款撮合业务。换言之,其设立条件与其他公司并无不同,市场准入标准也没有因其“民间借贷中介”的定性而有特殊要求。出于保护贷款人权益的考虑,我国应当对P2P业务设立较为严格的准入标准,可以通过发放牌照的方式对P2P业务的开展予以限制。同时,除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在工信部门备案外,还应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备案,以便于对其市场准入的监管和后续管理。
  
  二是业务活动监管。我国在P2P网络借贷运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除中国银监会发布的风险提示之外,目前关于P2P运营监管的立法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监管的缺失导致我国P2P网络借贷自身运营风险增加,而且可能导致金融风险向正规金融机构传递。由于P2P网贷是通过网络进行,操作过程完全无纸化,且一般网站提供的都是格式合同,并不利于借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必须加快对P2P网络借贷运营的监管立法工作,通过完善契约约束机制以对借贷双方与P2P网络借贷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调整。同时,除严格禁止平台挪用资金外,还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托管制度,实现资金的第三方存管。P2P网络借贷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通常会产生大量的在途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既可确保资金的安全,又有利于实现破产隔离。
  
  三是市场退出监管。作为市场主体,P2P网络借贷平台也需遵循“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由于P2P网络借贷实质是互联网时代的金融非中介化,其市场退出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事关借贷双方的利益甚至是金融市场的秩序。首先,建立健全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机制。在进行清算时,清算组织应提前进行公告,提醒借贷双方平台存在风险,并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偿还贷款的时间。超过贷款时间,贷款人仍未收回贷款时,网络借贷平台应予先行垫付。其次,建立贷款人风险基金制度。鉴于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沉淀资金,而沉淀资金的利息归属目前尚不明确,因此,可以通过贷款人风险基金的建立,在P2P公司退出市场时,保护贷款人的利益以补偿其遭受的损失。
  
  记者:P2P网络借贷监管制度的良好实施,是否还需要相关配套规则的保障?
  
  王怀勇:与传统的借贷业务相比,由于缺乏抵押物担保机制的制度保障,P2P网络借贷合约往往对借款人缺乏约束力,这也是实践中P2P业务大量出现违约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互联网所具有的虚拟性特征,更容易导致P2P网络借贷出现逆向选择与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建立互联网金融征集系统和信息共享信息,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让P2P的参与各方都能够准确和及时地掌握相关信息,无疑是当下降低P2P风险的有效举措。同时,还应辅之以客户隐私权的保护和金融机构反洗钱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方能为推进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与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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