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当行借15万 到期要还30万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1日浏览量:63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
案件:傅某与某典当公司签订典当协议、当票,约定傅某向典当公司借款15万元,以房屋设定抵押,并约定了典当期限,月综合费率、月利率以及违约金的计算。因傅某到期无法返还,其所欠款项已达当金15万元、当金利息人民币21000元、综合费用137700元,共计3087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典当公司要求傅某归还借款、利息、月综合费用、律师费、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请,事实和法律依据均充足,法院均予以支持。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部分,法院最后只支持了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的逾期违约金,对超出部分的逾期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傅某共须向典当公司支付329475元。
点评第一,典当费率高,需谨慎。从典当行业的普遍情况来看,典当的费率相当高,市民最好谨慎预判相关的风险后再行选择。第二,关于逾期违约金的问题。典当借款不同于普通借款,典当借款有其自身的特点,即赎当是当户的权利而非义务,当户可以选择赎当,也可以选择绝当而将当物交由典当行处置以清偿债务。而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既然赎当是当户的权利,就不应当产生违约责任问题。(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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