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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打击非法典当 严禁变相吸收存款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浏览量:82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典当行业发展,打击非法从事典当活动行为,保护典当企业的合法权益,日前,江西省商务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正式启动开展优化典当经营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活动将持续到年底。其中,清理和打击典当行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我省联合整治非法典当
  
  据悉,我省决定对全省范围内的非法从事典当活动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典当违规经营活动,优化典当经营环境。对全省范围内的典当行、各类寄卖行(寄售行)、二手车市场、金银首饰店铺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各类寄卖行(寄售行)、二手车市场、金银首饰店铺等违法发布典当业务公告、广告、信息或悬挂“典”、“当”字样招牌非法经营典当业务,以及用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典当行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典当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当明令限制流通或禁止经营的财物及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清理和打击。
  
  联合督查组年底前重点督查
  
  根据部署,在本月11日前,全省各设区市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典当行、寄卖行(寄售行)、二手车市场、金银首饰店铺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典当行主要检查相关制度落实、典当业务开展、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今年年底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设区市优化典当经营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问题较多、各方反映强烈的地区和企业。
  
  此外,对检查的结果将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向检查对象反馈,对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的由商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涉及有关违规经营行为的由工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或查处取缔。(来源:新法制报  作者:胡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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