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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案”再生波折 融众典当再次拍卖东星资产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0日浏览量:90来源:第一财经网作者:佚名
  就在外界认为他将回归,东星集团有望追回其与融众集团所涉及的股权纠纷案中的40亿元资产时,融众集团却决定于10月11日拍卖出售此前法院所判决的可用于东星集团偿还融众集团债务的抵押资产。
  
  昨天,东星集团在北京召开信息发布会,就武汉融众典当有限公司(下称“融众典当”)对东星集团旗下资产拍卖做了说明。东星集团总裁助理、新闻发言人、兰世立侄女兰剑敏表示,10月8日,东星集团已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关于暂缓执行的申请书,但负责该案的法官当庭表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被拍卖的资产涉及东星集团位于湖北钟祥三大风景区的2000多亩土地和大量的旅游建筑,包括酒店和景区的多种设施、设备等。据东星集团的估价,总价值超5亿元。
  
  上述所提及的拍卖资产,主要牵涉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09)岸民商初字第667号和武汉中院(2010)武民商中字第28号民事案件中关于东星集团赔付融众集团共约3000万元债务和月7%的累计利息。
  
  在发布会上,兰剑敏对案件所涉及的资产数额提出了疑义。她指出,案件所涉及的2000多亩土地以及大量的旅游建筑,被评估出来的资产只有1亿元,而该案的标底只有3000多万元,这其中显然存在严重侵占资产的嫌疑。
  
  10月11日的拍卖,实际上已经是融众典当对该资产的第三次拍卖,上两次均出现了流拍。根据我国现有的拍卖规则,标的一次流拍后下一次将以上一次拍卖底价的80%开拍,按照兰剑敏的说法是:“本来已经被低估的资产现在将以原价6.4折的价格起拍。”
  
  该案东星集团代理律师、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表示,此前关于该案件的审判是基于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旗下各关联公司的主体合同——《委托经营合同》及《股权转让合同》,但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终审被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目前此案件正在重审阶段,现在处理东星集团资产,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此前,湖北省高院也将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东星集团钟祥市旅游项目的案件发回重审。根据兰剑敏的介绍,现在东星集团依旧掌握该旅游项目的经营权,而东星集团也并无放弃经营权的打算。她说:“如果拍卖成功,无疑将给双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造成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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