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难题
大连市是全国较早开展都市现代农业改革探索的城市之一,在此领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8年,大连市组织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30家,完成土地全程托管10万亩,土地流转面积达181.5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1.5%,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但在农村要素整合和关系结构调整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凸现,制约了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梳理发现,目前制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的“瓶颈”主要在制度层面,集中表现为“四难”。
评估担保难。由于没有承包土地交易市场和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农村承包土地定价缺乏有效参考,评估标准、方法和结果差异较大。而单一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较低,抵押融资金额较小,担保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因评估担保过程中要收取3%至4%的费用,增加融资成本,导致农业主体的参与程度也相对较低。此外,就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实践来看,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倾向于低估押品价值,押品的价值难以得到公允体现。
项目投保难。大连市目前的农业保险以种养殖业险种为主,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设施农业保险保障金额较低、投保费用较高,相关业务规模一直较小。如对日光温室每亩保险金额为1.2万元,保费达500元,投保费率为4.2%,而相关设施造价要15万元以上,农业经营主体面临投保难、投保成本偏高的现实问题。
流转处置难。大连市尚未建立正式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农村承包土地无法实现自由、高效流转。目前,该市农村土地流转大多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规模小、交易分散、不规范、缺乏管理,难以形成公开、透明、有序的交易模式。而且当地银行在处置不良抵押产权时,受到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交易难和变现难的现象突出。银行在处置抵押土地时,协调成本过高,处置难度大,处置后往往得不偿失,增加了银行开展试点业务的顾虑。
风险补偿难。农地抵押贷款风险分散主要靠抵押条件和信贷风险补偿。目前,在农地抵押的变现价值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抵押物的风险缓释作用未能真正体现,也没有增强还款保障能力。三农领域的信贷风险一般要明显高于一般工商企业领域,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影响较大,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完全依靠市场很难取得金融支农的预期效果。大连市目前尚未出台针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设施农业物权等涉农领域的风险补偿政策,试点业务过高的信贷风险得不到合理水平的风险补偿。
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应对这些难题。
规范抵押登记和价值评估环节。大连市应尽快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设施农业物权抵押登记部门,建立有效的抵押登记系统,对抵押土地进行登记,解除银行开展此项业务的后顾之忧,促进业务良性发展。同时还要组建权威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对农户和农业企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进行担保。当贷款发生违约时,担保机构履行代偿责任,并取得相应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相关权益进行市场化处置,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处置效率。
完善风险保障机制。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程度,引导保险公司加快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施农业物权等创新保险产品。改变对传统农业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设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由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和农业主体共同出资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对试点业务风险进行合理水平的补偿,形成可持续的政策扶持模式。
出台扶持措施,促进农村证券市场的发展。鉴于目前农村金融中介服务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土地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施要求,政府应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基础,加强部门间的分工合作。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盘活农村抵押贷款资产,促进抵押资产证券流动,分散不良资产风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从长远来看,应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流转市场,培育三农主体市场意识,促进农村土地市场价格的形成。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可考虑利用现有大连市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发布交易信息,完善交易制度,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高效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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