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辽宁典当网 >> 金融业态

逃避债务恶意出售抵押房屋 老赖拒不执行生效裁定获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浏览量:9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老赖借款一千万元到期无法偿还,还蓄意出售抵押房屋以转移财产,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对该区首例拒执罪被告人周某进行宣判,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周某系璧山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7月29日,自诉人林某与被告周某签订数额一千万元、借期六个月的借款合同并进行公证,同时,周某还将其公司预售的璧山区大路街道南街的59套房屋作为抵押。借款到期后,周某无法偿还,原告林某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对该59套房屋予以查封,除35套房屋有案外人提出异议,另外24套房屋作价284.64万元交付给原告抵偿债务。
  
  周某收到执行裁定书后,并未把售房款及房屋交付给林某,而是将其中的7套房屋出售、置换给其他人。法院认为,周某将法院裁定过户的房屋出售、置换给他人,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确定的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具有较深的主观恶性,妨碍了司法程序,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璧山区法院不断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执行威慑,加大惩戒力度,完善执行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持续***执行难题,保障胜诉权益。据统计,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757件,兑现标的5.75亿,曝光1303名失信被执行人,强制交付财产2人次,拘留9人次,移送公安追刑17人次。



 温馨提示:如需业务、风险在线讨论,辽宁省内典当企业请加入辽宁省典当协会会员群(133649286),外省典当企业可加入典当精英群(52233943),加入时请注明典当行全称与真实姓名。
金融调控监管体制渐入新轨